- 酝酿开征中的燃油税,将取代包括公路养路费、航道养护费、公路运输管理费、公路客货运附加费、水路运输管理费、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,高速公路收费显然也不在考虑之列。
预计在12月1日开征的燃油税新方案正逐渐浮出水面。
本报记者获悉,酝酿开征中的燃油税,将取代包括公路养路费、航道养护费、公路运输管理费、公路客货运附加费、水路运输管理费、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。
将养路费等相关收费转变为燃油税,是燃油税开征的初衷。然而,究竟将哪些收费纳入转变范围,一直是燃油税开征方案争论的焦点之一。
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也指出,路桥收费问题非常复杂。从效率角度讲,路桥收费应该是越少越好,但另外一种理念认为,如果高速路不收费,大家很可能会选择都往高速路跑,高速就可能变成低速,所以高速路收费是有偿服务。“将过路、过桥费与燃油税分开是合理的。”刘桓说。
另一方面,这一最终的选择,也是妥协的结果。因为如果过路、过桥费全部并入燃油税中,意味着有大量交通收费将转换成税收,并进入国库,而此前,这些收费主要由交通部门来征收和使用。
另外,这意味着大量收取养路费、过路过桥费人员的身份转换问题,处理不好,就可能造成大批人员下岗。
事实上,围绕燃油税开征的争论不止于此。税率的确定是另一个很关键的内容。
关于燃油税税率,一度有30%、50%乃至100%三种方案,三种税率对于纳税人的负担显然明显不同。
一度成为讨论焦点的中央地方利益分配问题,目前也在逐步明朗。
“公路交通收费,一直都主要归属地方政府。然而,燃油税一旦开征,中央地方如何分配?燃油税的优势是可以流动,但中国地方经济发展的显著差距就决定了,燃油税本身可能会造成各地税收的偏斜和向东部集中,这里面又存在一个利益分配问题。”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有关人士如此分析。
据悉,酝酿中的燃油税开征方案中,已经基本确定由地方国税部门征收,进入中央国库,然后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返还给地方,从而更好平衡中央地方、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。
“这个税一旦铺开,很多问题都将考虑进来,决不单纯是一个税种的问题。”湖北省财政厅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。 (本文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 )
